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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
2023-08-248月16日,广州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飞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廉奕出席会议并宣布专项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强调,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开展专项巡察,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有力体现。市委巡察机构要坚持更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关于巡视工作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专项巡察重大意义,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有效开展巡察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关心的突出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工作要突出“专”的任务,深入查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服务民营企业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突出“专”的力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加大营商环境相关领域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排查和解决力度;突出“专”的方式,以深入中小微企业一线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等方式,倾听企业真实诉求,以下看上查找深层次问题,以更实举措抓好专项巡察任务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严作风确保专项巡察取得扎实成效。 本轮市委专项巡察从2023年8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派出8个巡察组对全市11个区,以及涉企事项较多的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8个市直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并公布“广州扫码巡”微信二维码,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方面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9月28日。同时,设立对巡察组的监督电话,号码为12388,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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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3-07-24广州市各相关培训机构: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符合条件(见附件1)、注册地及实际培训工作均在广州市、有意向申报的培训机构(包括建筑企业,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在2023年8月10日前(含当天)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周*颖,联系方式:15975408477)提交申报表(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集、整理各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按培训机构分配名额(见附件3),对照附件1明确的基本条件,结合实际,通过组织专家评估、实地查看等形式遴选确认,对拟确定的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通过的培训机构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测试、发证;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积极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提供多渠道、多类型的继续教育资源。 三、培训机构要健全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师资力量,完善培训课程,规范开展培训,及时向社会公开培训信息。做好培训报名表、签到表、课堂视频、照片、培训测试录像等资料留存备查,自觉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对培训的监督指导,实行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对在培训、测试环节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予以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取消培训机构资格。请点击下载浏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之附件1 附件之附件2 附件之附件3 附件之附件4 附件之附件5 附件之附件6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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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23-07-10关于举办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为了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筑行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精神,推广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研究、交流、培训和应用工作,助力建筑行业向现代建造业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促进技术交流与应用,搭好政府主管部门与建设行业的桥梁,以发展建设职业教育为导向,有效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有关方针政策。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定于2023年7月20日举办“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高级研修班,现面向全市范围内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招生,具体安排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广州市建筑土木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协办单位: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二、培训主题和时间地点培训主题: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培训内容:1、装配式建筑技术讲座;2、装配式建筑建造基地和实训中心参观活动;3、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汇总与编纂。培训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2日培训地点:广州市建设六马路宜安广场29层 建筑集团教育中心学时安排:本专题共计18个学时,共3天三、研修方式面授、交流分享、实地观摩等方式四、研修对象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专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管理人才、企业负责人。五、导师团队1、曹大燕 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 会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曹京源 广州市建工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刘琰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谷明旺 深圳市现代营造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副会长5、黎文宪 广州东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六、参会及报名1、报名费用68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车费等。2、报名方式及流程1)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和身份证电子版于7月12日前发送至协会邮箱,邮箱:gzsjsjyxh@126.com。2)培训第一天现场报到并提交纸质报名资料、一寸蓝底照片4、付款方式:于7月10日前登录协会报名平台(https://gzjsjy.gzcots.com/league.php/classes/content.html?cid=1&aid=5072)进行报名及缴费。5、发票:由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开具“培训费”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请提供准确的开票信息,信息不准确将导致发票延期或者重开。6、证书发放及结业待遇参加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由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颁发《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高研班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周颖联系电话:15975408477邮箱:gzsjsjyxh@126.com附件1 研修日程附件2 报名表回执表 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2023年6月25日研修课程安排.docx广州市“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docx注:所有安排按计划进行,若有变动,以实际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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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荣获广州市3A级社会组织
2023-03-08热烈祝贺我会荣获广州市3A级社会组织称号,是我会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对近年工作、管理水平的充分肯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建设建设局和广州市民政局的领导下,更好的为广大会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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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相关领域政策宣传推介
2022-03-30广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相关领域政策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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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常态化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培训课程”的通知
2022-06-09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常态化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培训课程”的通知各行业协会、相关培训机构、相关企业、建筑行业从业人员: 作为国务院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影响力和知晓度,促进全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掌握我市工程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最新政策做法,我办牵头录制了“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的培训视频课程(第一批次)”(内容详见附件,下称“营商环境课程”),供全市免费学习。其中,对注册二级建造师、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必修学习,并鼓励其他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学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学习要求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市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前完成的120个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中,应包含7.5学时的“营商环境课程”。 二、关于对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学习要求 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市的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申请办理延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前完成的24个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中,应包含至少1.5学时的“营商环境课程”。 三、关于对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要求 在广州市范围内从业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请职称评审前完成的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中,应完成至少2.5学时的“营商环境课程”。 四、关于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学习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的专业人员,在进行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中,应学习了解“营商环境课程”。 五、关于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要求 对于已设立培训网站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将“营商环境课程”纳入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必修库中,免费对培训人员开放;对未设立培训网站的,将培训课程免费发放培训人员进行线下学习。 请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提醒培训人员及时完成相应学时的“营商环境课程”的学习,并予以把关确认,在出具的继续教育证明中,列明已修“营商环境课程”情况。 六、关于对人员注册、延期、评审认定时的要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进行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延期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资料审核中,查看“培训教育机构出具的继续教育证明”,确认相关人员学习“营商环境课程”的完成情况。 七、发动各行业协会广泛宣传 请市建设教育协会牵头组织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落实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实施。请建筑行业各相关行业协会将“营商环境课程”放于协会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广泛发动宣传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积极学习。我办联合各行业协会开展线下培训,营造我市营商环境良好宣传氛围。 专此。 附件: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培训课程体系目录(第一批) 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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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第四届第五次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大会顺利召开
2021-05-132021年5月9日上午,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第四届第五次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大会在广州城市职业学员顺利召开。广州市住建局宣教处徐涛科长,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展处陈臻主任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各会员单位代表及嘉宾公共约80人参会。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经会员单位投票通过新修改的《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章程》,大会选举产生理事11名、监事1名。会员单位代表投票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副会长郑志敏代表理事会报告了第四届工作总结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秘书长雷华代表理事会作2020及第四届财务报告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副会长邝欣慰宣读表彰决定第四届先进单位获奖单位(1)第四届先进单位获奖单位(2)颁发荣誉会长证书颁发会长聘任证书经新一届理事会投票选举,赖伟民当选为第五届会长、郑志敏、邝欣慰、雷华当选为副会长、韩现国当选为秘书长。第五届第理事会第五届会长赖伟民对新当选的理事会成员、监事颁发聘任证书第五届会长赖伟民发表了讲话,他表示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继续发挥桥梁与平台的作用,带领全体会员为广州市建设教育工作,作出新的贡献。第五届会长赖伟民发表讲话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展处陈臻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对协会诞生了新一届的理事会领导成员表示热烈的祝贺,也希望协会在新一届理事会得带领下,能够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继续为促进我市建设行业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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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规定》
2020-11-12一、 培训机构办班备案流程(一)面授班1.培训机构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将开班计划、开班课程学员名册电子版报送至协会邮箱(学员名册需与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学员名单一致,出现错误需提供书面说明)。2.学员完成48学时的学习。3.申请测试前3个工作日,将学员培训考勤表及人脸识别考勤图发送至协会邮箱。4.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计划、学员考勤表纸质版(加盖公章),考场监控视频一并送至协会办公室。(二)网络培训班1.培训机构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将开班计划、开班课程表报送至协会邮箱,并开通学习平台监控账户,协会不定期检查学员的网络学习情况。2.学员观看网络课件时,不得快进、调速等操作,每个课时需至少两次人脸抓拍。3.培训机构使用的网络课程需严格按照教材内容要求录制,录制好的课程需按相关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协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才能开展网络培训。4.学员完成48学时的学习。5.申请测试前3个工作日,将学员网络学习记录及学员上课人脸抓拍图发送至协会邮箱。6.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计划纸质版(加盖公章),考场监控视频一并送至协会办公室。二、培训过程抽查协会将根据各培训机构提交的培训计划,不定时对培训过程进行抽查,如培训计划有变动请及时通知协会。三、测试资格审批协会将对在系统申请测试学员名单和学时进行审核。如不符合备案流程要求,测试申请将不予批准。四、考场规则设置疫情期间考场须严格按照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布置,协会根据情况安排监考人员前往考场巡考。1. 进入考场时须进行防疫检查,现场测量体温并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方能进入考场,同时配备消毒剂等防疫用品。2.考场座位按照准考证号设置,考生根据准考证号入座考试,考试全程佩戴口罩。3.每个座位至少设置一个摄像头,摄像头能清晰拍摄学员测试过程,测试过程不定时抓拍。4.考场摄像头设置应确保考场360度监控无盲区,摄像头清晰度应达到设备最佳,并将网络摄像头影像实时分享给协会办公室,确保协会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能实现远程实时查看考场情况。5.考试期间考生不允许携带手机、电子笔记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须关闭后与其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五、成绩审核协会在收到相关材料,经审查无误后,于7个工作日内对测试成绩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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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相关管理工作会议成功召开
2020-11-122020年11月7日上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在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1号4楼401会议室召开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相关管理工作的会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教处、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等13人参加会议。市住建局领导在会上强调严格执行建设部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培训,谁负责”原则组织开展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受市住建局的委托,对各培训机构开展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工作进行管理。会议上,协会领导简要报告管理工作的情况,并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相关政策,与参会培训机构进行交流及征询意见,《管理规定》最终获得参会人员审议通过。协会将根据《管理规定》继续加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工作,使培训机构有规可依、协会有章可循,强化我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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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办理指引
2020-05-18附件: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办理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