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人函〔2019〕626号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发布2019年度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度工作重点,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趋势,按照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要求,经研究,确定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筑工程管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知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历史建筑保护等课题。
二、学习形式与学时要求
(一)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实施,可选择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可的建设类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平台或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学习形式为“面授+网络教育”。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需完成7天或者42学时的学习,其中,面授时间为3天合计18个学时,网络培训时间为4天或24个学时。
三、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也是提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专业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施教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学习指南明确的科目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教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培训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按照粤人社规〔2018〕11号文有关规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经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