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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

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关于推荐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07-22 15:16:51

广州市各有关建筑企业、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1〕450号)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全面规范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以下简称职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将在7月底组织我市相关培训机构招募和遴选工作,请符合省厅要求、《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等规范工作程序及服务要求的培训机构,在7月30日前向广州建设教育协会提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以便我市在8月初前完成择优遴选后报省厅审核。省级专业行业社会组织、企业以及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厅申报。

二、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表一式四份(附件2)

2、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

3、专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社保证明材料。

4、提供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教学设施,考试所需计算机、网络环境、视频监控等设备的机房等相关材料。

5、培训场地符合消防管理要求,须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消防检查报告。

   6、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联系表(附件5)。

 

 

 

                               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

2021年7月22日

 

(联系人:周颖,联系电话:15975408477)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附件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表

附件3:现场专业人员开设职业培训岗位名称

附件4: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报名条件

附件5: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联系表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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