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坍塌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鉴于施工安全事故有抬头趋势,为认真吸取教训,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应严格执行我委下发的《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办法》(穗建质〔2013〕1853号)相关要求,确保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对于施工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地下工程和深基坑项目,积极采用远程、实时监测的自动化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面掌握地下工程和深基坑现场安全状况,预防工程事故发生。
二、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承重支撑体系安全监测应认真落实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承重支撑体系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4〕168号)要求,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高支模进行预压监测和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积极采用实时监测的自动化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在建工地施工安全生产和现场监测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规范行为、企业诚信评价扣分等措施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